新生兒疾病篩查皖北分中心
省級兒童早期發(fā)展示范基地
蚌埠市產前篩查中心
國家級愛嬰醫(yī)院
蚌埠市婦幼保健院信訪、投訴工作制度
1、辦公室工作人員應當認真處理來信,接待來訪聽取信訪人的意見、建議和要求。
2、病人投訴院辦統(tǒng)一登記, 轉口處理, 匯總歸類,歸口部門:行風-黨辦,收費-醫(yī)保辦,醫(yī)療-醫(yī)教科,門診-醫(yī)教科,其他-院辦。非工作時間投訴接待由總值班負責。
3、設立投訴電話,醫(yī)院大廳設投訴意見箱,并及時收集投訴意見。
4、投訴、信訪應做到件件有落實,事事有結果,重要投訴信件要有領導閱示意見。
5、有關科室(部門)接到相關信訪、投訴時,必須認真落實辦理,一般信訪應在一周內處理完畢,特殊情況的處理不超過半個月。
6、在受理、辦理信訪事項過程中,發(fā)生緊急異常情況,應及時通知保衛(wèi)部門維持秩序,及時疏導。
7、信訪及有關人員不得漏登、漏報重要信訪情況或者丟失、隱匿、擅自銷毀信訪材料;不得對信訪事項不予受理或者對信訪事項的辦理推諉、敷衍、拖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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